1.委托費:這筆費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大城市的證券公司一般沒有,小地方的證券公司可能成交一筆收五元)
2.傭金:這是投資者在委托買賣成交后所需支付給券商的費用(不高于千分之三,可以調(diào))。
3.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后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統(tǒng)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由賣方支付.
4.過戶費: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于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記、統(tǒng)一托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股票數(shù)量(以每股為單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5.轉托管費:這是辦理深圳股票、基金轉托管業(yè)務時所支付的費用。此費用按戶計算,每戶辦理轉托管時需向轉出方券商支付三十元
手續(xù)費0.25%,最低5元;
印花稅0.1%;
其他雜費1元。
(責任編輯:張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