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7萬要還15萬?!信用卡拖欠還款會利滾利?
2019-06-28 10:27 互聯(lián)網(wǎng)轉載
廣州市民李女士欠下銀行信用卡7萬元本金,拖欠一年沒還,結果連本帶利加滯納金翻倍到近15萬元,頻頻被銀行委托的律師行追債,令她苦惱不已。迫于資金壓力她又無法全部償還,最終通過與銀行協(xié)商減免了部分滯納金。雖然事情最終獲得圓滿解決,但不少人會產生疑問,信用卡的“卡數(shù)”翻起來怎么這么嚇人?
本金利息滯納金全部要計“復利”
信用卡一般最長有50多天的免息還款期(不同銀行免息期會略有差異),在到期還款日前如能全額還款,則不會被收取利息和其他費用,但如果在還款日沒能全額還款,那么當期透支消費的全部金額將不再享受免息待遇,會自銀行記賬日起就計算透支利息,俗稱全額罰息,當前絕大多數(shù)銀行都執(zhí)行全額罰息,只有少數(shù)銀行如工行只對未還部分收取透支利息。
如果連最低還款額(一般是當期應還金額的10%)都沒有還上,則除立即收透支利息外,還要被收取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5%的滯納金。
比如當期應還款額為1萬元,最低還款額就是1000元,如果只還了500元,那么除會按1萬元計算透支利息外,還要按500×5%=25元收取滯納金。滯納金還有“起點”,不同銀行規(guī)定的滯納金最低額度從1元、5元到10元、30元不等,不足的會按最低額收取。
信用卡如果不按時還款產生的利息和費用是很驚人的。
比如,透支利息按日息萬分之五收取,換算成年息就是18%,是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6%的3倍,并且“按月計收復利,復利計收對象包括本金、利息、超限費、滯納金及其他手續(xù)費等全部欠款,并設有最低收費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