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財富網小編從中信銀行官網了解到《中信銀行賬單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下面就和卡友們分享一下。
中信銀行賬單分期付款計劃條款及細則
賬單免息分期付款業(yè)務為持卡人償還本期賬單金額提供了免息分期付款服務,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手續(xù)費后,最高可將本期賬單金額的90%按照持卡人申請的期數(shù)進行分期并于下一賬單周期開始均額償還,且無需繳納因未全額還款所應支付的利息 。
1、中信銀行個人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公務卡除外)和獨立附屬卡持卡人【以下統(tǒng)稱持卡人】當期出賬單次日,可申請賬單免息分期付款計劃(暫不接受外籍持卡人申請),相關費用見《賬單分期費率表》。
2、下列交易金額不可申請分期付款:
已辦理分期的交易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商場分期、郵購分期、單筆分期、賬單分期、現(xiàn)金分期、購車分期等)
爭端交易、提現(xiàn)交易金額及各項息費(包括但不限于手續(xù)費、利息、滯納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費等);
外幣賬戶交易金額;
未入賬的交易金額;
中信銀行另行指定的交易金額。
3、 持卡人須在本期賬單日后至到期還款日前三個工作日之間的時間區(qū)間內,申請辦理賬單免息分期付款計劃。
4、持卡人成功申請賬單免息分期付款計劃后,不能對已申請的分期期數(shù)和金額進行更改,不能對未償付分期余額再次申請免息分期付款。
5、持卡人已辦理成功的賬單分期金額,不能選擇最低還款方式進行還款。
6、持卡人申請?zhí)崆扒鍍斘磧敻斗制谟囝~,經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核準后,持卡人必須一次性支付未償付的分期余額,任何情況下已經收取/已經記賬的手續(xù)費(含一次性全額收取的手續(xù)費及分期收取的手續(xù)費)不予退還,剩余未收的手續(xù)費不再收取。
7、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并獲得卡片續(xù)期,賬單免息分期計劃不因此而終止。
8、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可在其認為適當?shù)那闆r下認定持卡人的賬戶不再適合進行賬單免息分期付款計劃,持卡人的未償付分期余額及未償付的分期手續(xù)費則全部為到期應付,該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取消、凍結或終止或已經過期或不被續(xù)期(或有關通知已經發(fā)出);
持卡人違反了《中信銀行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或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規(guī)定;
持卡人已經破產或身故;
其他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認為任何可能導致持卡人無法或不履行其在此條款及細則或領用合約下的責任事件已經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
9、若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行使本條款及細則第 8 條項下的權利時,所有未償付分期余額將即時到期,須立即支付。持卡人應立即向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支付一切信用卡賬戶之欠款,包括未償付分期余額及其他費用,任何情況下已經收取/已經記賬的手續(xù)費(含一次性全額收取的手續(xù)費及分期收取的手續(xù)費)不予退還,剩余未收的手續(xù)費不再收取。
10、持卡人登錄本行信用卡網上銀行或通過本行信用卡客服熱線(含銷售專線)或發(fā)送短信申請賬單分期業(yè)務,則視同于持卡人接受該業(yè)務的所有條款。
11、持卡人聲明已閱讀并了解本條款及細則,并同意受其約束,本條款及細則為《中信銀行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的附加條款。
12、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在任何時間或在其認為適當情況下修改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并通過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認為合適的任何方式將此等修改通知持卡人。如因為詮釋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對本條款及細則的爭議,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的解釋具有約束力并成為最終決定。
(南方財富網銀行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