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額度怎么算?要求有哪些?
2023-03-03 10:36 財經大眼
1、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還本付息額。其中貸款結清時,帳戶余額截至貸款結清的當月;貸款結清后不再提取。
2、職工本人帳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要求申請?zhí)崛「髯缘淖》抗e金。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3、職工租賃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實際房租支出的70%。
4、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個人帳戶內的余額,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帳戶余額可截至簽訂購、建房合同的當月;本人個人帳戶余額超過實際購、建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5、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6、存款人、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最高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個人應承擔的醫(yī)療費用;
7、員工或配偶、子女遭遇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處理災故所需的費用。